湖北省2013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一章 報考政策規定一、本次招考的流程是怎樣的?(一)細讀并理解招考公告、報考指南、職位表、考試大綱;(二)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三)網上報名、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四)參加筆試;(五)參加資格復審;(六)參加面試。部分考生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和體能測評;(七)參加體檢;(八)接受考察;(九)擬錄用人員公示;(十)錄用審批;(十一)轉移個人檔案;(十二)到錄用單位報到上班。二、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確定?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七、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一)報考普通職位的,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二)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省公安廳機關、省森林公安局機關職位不超過35周歲(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省公安廳高警總隊基層大隊,市(州)及以下、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不超過30周歲(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不超過35周歲。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三)報考監獄勞教機關人民警察的,省監獄管理局(省沙洋監獄管理局)、省勞動教養(戒毒)管理局機關職位不超過35周歲。其他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一線干警職位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不超過35周歲。(四)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一般不超過35周歲。(五)報考基層專武干部職位的,不超過30周歲。八、本次招考對學歷有何要求?報考人員須具有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符合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也可以報考。2001年及以后畢業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查詢。有關地區根據本地發展戰略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設置相應職位招錄黨政機關緊缺人才,人員錄用后各地將實行跟蹤培養使用,報考該類職位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考生須選擇符合學歷層次的職位報考,如職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則本科、碩士、博士均可報考。如職位僅要求“大專”,則該職位僅招錄最高學歷為大專的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能報考,填寫“大專或本科、本科、本科或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的依此類推。九、本次招考對專業條件如何把握?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不限”的,則所有專業均可報考。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考生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先在網上報考該職位,由招錄機關根據職位實際需求和專業所學課程的匹配性,自主對考生專業進行資格審查,但是招錄機關對同一職位的專業取舍必須公平一致把握。職位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考生嚴格根據職位所列的專業,按照一一對應原則報考,超出所列具體專業之外的其他專業均不能報考。十、對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有何要求?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十一、能否以雙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報考?能否報考,由招錄機關根據職位性質和用人需求決定,但同一職位對待雙學位、輔修學位的標準必須一致。十二、定向生、委培生、中小學教師可否報考?201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如被錄用,應在2013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審批和工作交接手續。十三、考生報考哪些職位必須與招錄機關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報考以下三類職位, 考生一經錄用,須與招錄機關簽訂最低服務五年的協議,并在縣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一是定向招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的職位;二是武陵山試驗區、大別山試驗區內所屬縣(市)、國貧、省貧縣(市)限制本地和相鄰縣(市)戶籍、生源(生源地指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的職位;三是恩施州、五峰縣、長陽縣限制本地區少數民族人員報考的職位。其他在職位公告中明確有最低服務期限的職位,考生一經錄用,須與招錄機關簽訂相應最低服務期限的協議。十四、筆試費用減免手續如何辦理?擬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人員,先進行網上繳費確認,于4月13日筆試當日現場辦理退費。現場退費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2013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或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民政(部門)2013年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十五、筆試結束后,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如何理解?為確保公務員的基本素質,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了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則不能進入下一輪的資格復審和面試;考生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等于考生能夠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招錄機關還要在所有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人選。十六、在資格復審階段,如何提供有關材料?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十七、如何提供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考生可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在考察階段,招錄機關要對考生的實際工作經歷進行復核。考生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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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報考網絡技術及有關注意事項第二章 報考網絡技術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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