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招生168名學員
招考對象
本次試點工作計劃招錄168名試點班學員,其中法院60名,公安機關108名。招考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培養模式
試點工作采取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實行定向培養,考生報考時即定培養層次、定接收單位,被錄取后,分別參加第二學士學位、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專科試點班培養學習,合格畢業后到定向政法單位報到工作。
(一)專科教育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基層公安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二)本科教育
通過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面向基層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查詢招考招生信息
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招生公告、報考指南和職位表于8月17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brsks.gov.cn)www.sdsgwy.com/“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專欄”發布,考生可登陸查詢。
考生報名
(一)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8月20日8∶00至2012年8月27日17∶30期 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根據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選擇職位,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 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 網上初審報考資格。資格初審由各招錄機關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報考人員補充;對通過初審的人員,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時參考。已經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職位,8月27日17∶30以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8月27日17∶30以后,考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截止8月28日11∶00未進行資格初審的,視為審核通過。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于2012年8月21日8∶00至8月28日11∶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為引導考生合理選擇職位,報名期間,省人事考試院將開通網上實時顯示報名人數功能,考生可在線查詢網上報名情況。
(二)繳費確認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8月21日8∶00至8月29日17∶30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繳費確認。未按期參加報名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按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先進行網上繳費確認,于9月15日當日公務員筆試現場辦理退費手續。現場退費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2012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或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民政(部門)2012年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2年9月10日8∶00至9月14日17∶30期間,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筆試
(一)筆試科目、時間、地點
筆 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由教育部門根據國家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 法學的考試。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
筆試考試時間:
9月15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申論
9月16日
上午 9∶00—11∶30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9∶00—11∶30民法學
筆試地點:全省集中在武漢市城區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2012年10月底前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入學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各招錄機關組織資格復審。在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退役士兵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退役證、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已有工作單位的要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可在考察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2010、2011年畢業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省畢辦簽發的《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
調劑
資格復審結束后,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且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職位,須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屆時可登陸考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已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只有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才能參與調劑。主動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不能參加調劑。
調劑后,對招錄計劃與進入面試人數仍然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職位外,取消、合并或核減招錄計劃。考生可通過各部門發布的面試公告查詢調劑結果。
面試和體能測評
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按照《湖北省公務員錄用面試規程(試行)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國家《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 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或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對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核,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為擬錄取人選。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職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公務員考試政策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027-12333-2-0(人工)
教育入學考試政策咨詢電話
省教育廳:027-87328161
省級政法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省法院:027-87220423、87220395
省公安廳:027-67122116
報名技術及考務咨詢電話
省人事考試院:027-87710491
湖北省公安機關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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