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5、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招聘程序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3日至5月25日(8:30—11:30,14:30—17:00)。
2、報名地點: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環城北路40號,原市勞動局辦公樓三樓339室)。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不能同時用新、舊兩個身份證,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相關學歷(學位)、資歷及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5、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2)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3)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
6、準考證發放
報名結束后,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件于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8:30—11:30,14:30—17:00)到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請人代領準考證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
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具體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等。專業基礎知識以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
(2)筆試時間: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面試人員名單將及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督。面試滿分100分,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面試考官7人,其組成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面試考生。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在面試期間增加專業或操作測試的,由用人單位在面試方案中明確。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的個人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
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人員名單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上網公告。體檢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考核對象不合格,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政策咨詢電話:0717-6056364,6056626;
報名監督電話:0717-6056390;
2012年上半年湖北宜昌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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