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4、現役軍人;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截止2011年8月22日未辦理轉正手續的);6、在讀的非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人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報考);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8、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除上述款項規定的不得報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報名: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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