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昨日聯合發布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省級機關總分不低于50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50分;市、州級機關,總分不低于45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5分;神農架林區、天門市、仙桃市、潛江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全省公安機關、市(州)及以下森林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縣級及以下機關,總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0分;武漢特警特殊技能職位,總分不低于33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35分。
據悉,考生達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面試;高出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武漢特警特殊技能職位考生,高出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進入面試。
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需要調劑的職位將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發布。
2009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
省級機關分數線為總分50分,行政職業能力45分;市州級機關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能力40分;縣鄉機關、全省基層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縣級及以下機關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能力35分。
2008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
總分:50分(按100分折合計算,非公安類申論、行政職業能力各占50%;公安類申論、行政職業能力、公安基礎知識分別按40%、40%、20%計算),行政職業能力:50分(按單科100分計算)。
2007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
省級行政機關筆試合格線:總分為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湖北省市(州)級以下行政機關筆試合格線:總分為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湖北省工商系統、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湖北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湖北省國家安全機關等垂直系統市(州)級以下行政機關筆試合格線按所在地分數線劃定。
湖北省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勞教系統筆試合格分數線:兩門筆試成績折算后的總分為50分。
湖北省省級公安機關筆試合格分數線:三門筆試成績折算后的總分為55分。市(州)級以下公安機關筆試合格分數線:三門筆試成績折算后的總分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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