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主要報考條件:
一、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5月3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二、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前述單位中非正式就業人員,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工齡按有關政策認定)。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2010年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選調生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其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準。
五、報考公安機關需要的條件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除具備上述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頒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2、具備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體能素質;
3、對公安基礎知識有一定了解。
六、報考監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除具備上述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司法部頒發的《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2、具備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體能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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