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區政府研究并報市人事局同意,決定面向黃石市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全部為差額撥款事業編制。為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
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嚴格按照招聘程序開展招聘工作,切實加強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真正選拔出優秀的人才充實到相關事業單位。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黃石市區戶籍并且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未就業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和遵守工作紀律;
3、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身體條件,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不含在校學生)。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處分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因犯罪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報名的人員;
5、在2006—2009年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0年1月29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報名時領《西塞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填寫并上交《西塞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三)報名地點:區政府517辦公室(電話:0714—6484737)。
(四)報名所需材料:本人學歷證、身份證、戶口簿和《西塞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五)報名考生須交納報名費50元。
四、考試
(一)開考條件:報名人數與招考崗位的比例應不低于3:1,未達到比例不予開考。
(二)筆試
1、筆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個部分。
(三)面試
1、入圍面試的方式: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和經市主管部門同意免除筆試而直接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應提供與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包括: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等證件;已婚者還應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2、對復審合格者,發放加蓋招聘單位印章的《面試通知書
五、預錄方式
(一)確定體檢人員的方式:考生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確定最后成績;經用人單位申請,市主管部門同意免除筆試而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以面試成績為最后成績。
(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初錄人員名單。
六、聘用程序
(一)體檢。初錄人員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進行體檢。有行業從業體檢標準的,執行該標準,沒有行業從業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考核。對體檢合格人員,在查看其人事檔案無異議的基礎上,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公示。由用人單位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四)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
(五)若體檢和考查發現不合格人員時,可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到順序,另行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
(六)對擬錄用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工作崗位,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監督
監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對工作中的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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