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公告
一、錄取人員名單
經筆試、面試、心理測評、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名單見附件)。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出現空額而遞補的人員,待體檢、考察合格后另行公布錄取名單。
二、發放錄取通知書
(一)集合時間、地點
錄取通知書集中于2009年11月27日在湖北警官學院北校區發放。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湖北警官學院北校區圖書館前廣場集合:
報考武漢、孝感市公安機關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00集合。
報考黃石、鄂州、黃岡、咸寧、仙桃、潛江、天門市公安機關的考生于當日上午10:00集合。
報考荊州、宜昌、荊門、隨州市公安機關的考生于當日下午14:00集合。
報考襄樊、十堰、恩施、神農架林區公安機關的考生于當日下午16:00集合。
(二)工作流程
1、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
2、工作人員按職位進行點名、分組。
3、工作人員對照錄取名單核準考生身份后,組織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對于需填報志愿的職位,在簽訂協議前將按綜合成績排名,由考生當場填報志愿確定定向單位。
4、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注意事項
1、領取錄取通知書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原件及加蓋“同意報考”印章的《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招錄考試報名登記表
2、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負。
附件: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安機關第一批錄取人員名單.xls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公安廳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