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湖北省教師資格證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的報名截止時間為1月26日。考試時間安排:上午9:00時至11:00時考《教育學
一、報考辦法
報名地點設在江岸區招考辦、硚口區招考辦、武昌區招考辦、青山區招考辦、洪山區招考辦、東西湖區招考辦、漢南區招考辦、蔡甸區招考辦、江夏區招考辦、黃陂區招考辦、新洲區招考辦、湖北楚才考試服務有限公司(此報名點常年報名并接收高校類的報名)、武漢商業服務學院、江漢大學文理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7]88號文件規定25元/科收取。考生報名時需交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藍底兩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張,考前一周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二、報考對象
1.除符合相應學歷要求的師范院校師范專業畢業生外,凡愿意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非師范專業的人員;
2.參加過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單科成績不合格者,只需參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試。
三、考試內容
以《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大綱
四、成績公布
1.記分方式。《教育學
2.成績的認定及公布辦法
考生原始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移交給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負責劃定合格線,確定合格與不合格名單。名單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湖北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3.合格證發放
(1)考試合格證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作,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分別加蓋印章和鋼印后方為有效。考試合格證由報名點到市、州考試機構領取后發給考生本人。
(2)合格證遺失一律不補辦合格證,遺失合格證的人員可向報名所在地的市、州考試機構或在報名的高等院校提出申請,經報名點核實后,到省教育考試院補辦合格證明。
4.復查卷面分數
申請復查卷面分數的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當次成績10日內,須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向報名所在地提出申請,逾期不再辦理。復查結果可到報名點查詢。
有關教育學、心理學報名考試的詳細情況可瀏覽湖北教育考試網站(www.hbea.edu.cn)或武漢招考網(www.whzk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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