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分方法
總分,按100分折合計算;單科分(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按100分計算。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二、最低合格分數線
1、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大于零分;
2、行政職業能力(單科)成績,報考公安院校職位不低于35分,報考體育特長職位不低于40分。
考生達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面試;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公安廳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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