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一)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中心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人員(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仍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廣東省因公赴港澳人員辦證中心招聘對象:機關、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二類、三類)正式工作人員。
招聘基本條件
1.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2.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原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應聘,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3.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23日8:30—2014年11月10日24:00。
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資格審查及發放準考證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人事處將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我辦將于2014年11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請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大1寸彩色近期證件照(與報名時相同的照片),連同本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網(http://www.hmo.gd.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代碼需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作為證明材料。
4.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查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筆試時間及科目
定于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9:00舉行,筆試時間為150分鐘,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筆試排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網公布。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1:3比例,則按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入圍人選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網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咨詢電話: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人事處
020-83135502
監督投訴電話: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
020-83135646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