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分數線
這次招錄筆試的合格分數線為兩科合計100分,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54分。
筆試成績已經公布,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www.sdsgwy.com查詢筆試成績。
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地點。我市統一安排在9月4至8日進行,各職位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錄機關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等有效方式通知到入圍資格審核對象。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及各職位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詳見附件1。
2.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對象按規定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
3.審核材料。
說明:
⑴.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基本材料,其中,①應屆畢業生不用提供計生證明,可先書面承諾未違反計生政策,待考察時再核實;②目前仍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并需書面承諾9月3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③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⑵.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今年12月31日前期滿但目前未能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由服務所在地的縣(市、區)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
⑶.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經歷(年限)證明材料,須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或鄉鎮黨政辦提供書面證明;同時提供所在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或鄉鎮機關的同意推薦證明,推薦證明需寫明考生為在編在職的正式工作人員。
⑷.目前仍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本地大專以上應屆和往屆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員”,還須有國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⑸.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
4.遞補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合格的,方能列為面試對象,參加面試。如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從報考相同職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審核對象。如超過資格審核時間仍未能進行資格審核的,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期間,筆試成績、排名與本職位最后1名資格審核對象接近的考生,請保持通訊通暢,以便需遞補時及時聯系。如聯系不上的,視為本人放棄遞補資格www.sdsgwy.com。
5.審核要求。資格審核對象應按招錄單位規定的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不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證明材料不齊且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補齊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作出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并在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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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請考生務必認真了解資格審核相關要求,帶齊相關證件和材料,準時到達資格審核地點,避免因遲到或證件不齊而被取消相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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