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位
惠州市地震局科員2名(具體職位見附件)。
選調范圍
惠州市縣級以下公務員管理單位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良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公務員試用期及最低服務期內的;
2、曾受黨紀、政紀、法紀處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方法
(一)報名方式:以郵政快遞(EMS)方式郵寄。
(二)報名資料:
1、填寫《惠州市地震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公務員登記表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
4、如有本人獨立完成或主筆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可提供3篇以內。
(三)郵寄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號市行政中心五號樓二樓214室惠州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郵編:516003,聯系電話:0752-2808799。
(四)報名時間:從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以郵戳時間為準)。
資格審查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根據選調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通知其考試時間和地點。初審通過人員于筆試開考前發給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
考試方式及程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總分60%、面試成績占總分40%。經公開選調程序一時未物色到合適人選的職位,則暫時空缺。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工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考試,未按時參加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二)面試
根據報名人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棄權。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惠州市科學技術局按筆試60%、面試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然后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組織實施。
(四)公示和轉任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黨組研究決定選調人員,在一定范圍內對擬調人選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補充說明
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附件2014年惠州市地震局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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