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應屆畢業生或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根據《中山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學年師資配備工作的通知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專業為音樂類。
6.具有中學或小學教師資格。
7.其他條件:
(1)應屆畢業生: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且本科就讀師范類音樂專業。
(2)在職人員:具有高級(正高或副高)職稱,男45周歲以下(即1969年8月1日后出生),女42周歲以下(即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招聘辦法
1.從即日起至6月10日止,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有關證書復印件按以下聯系方式寄送:
郵寄地址:中山市板芙鎮人民政府教育事務指導中心,郵編:528459;
電子版可發送:1103803667@qq.com。
聯系人:楊老師,電話:0760-86500841。
2.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將審核應聘人員資料,從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面試人員,并提前三天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應聘人員要提供證書原件,如發現資料有不真實,招聘單位將取消該應聘人員面試資格。
3.面試形式主要采用課堂教學技能測試、答辯等方式進行。
4.招聘單位將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組織體檢與考核,并按照中山市教育局有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
5.受聘教師享受事業編制教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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