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范圍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以上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招聘條件(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中山市南區辦事處2014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筆試科目不指定參考用書。(一)筆試。1.筆試定于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和其他事項另行通知。2.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僑鄉南區網公布筆試成績。4.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二)面試。1.面試對象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2.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僑鄉南區政府網公布。3.面試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4.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公示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dsgwy.com )、僑鄉南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中山市南區辦事處2014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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