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數量
有意應聘人員要求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開始日)。
(二)應聘資格條件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者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可提前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錄聘程序
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申論。筆試委托有關機構命題、確定評分標準、組織評卷。
面試內容和范圍: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3確定。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3、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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