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和數量
綜合行政執法隊協管員4名。
報名條件
1、具有高中或以上學歷;年齡在42歲以下;具有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的可放寬至45歲以下(需出具相關單位工作經驗證明)。
2、具有廣州市常住居民戶口、懂電腦基本操作、退伍軍人、具有B牌駕駛證的可優先錄取。
招聘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2014年4月4日- 2014年4月16日)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從4月4日開始至4月16日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報名地點:荔灣區恩寧路昌華大街5號一樓昌華街綜合行政執法隊,聯系人:林小姐,聯系電話:81364895。
2、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提交身份證、學歷證、居民戶口簿、失業證或工作證(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
3、資格審核:
街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初審,報街道招聘領導小組審批。
(二)考試(2014年4月18日- 2013年4月21日)
1、筆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題和計算機實操兩部分,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不得攜帶手機、計算器、電子詞典等電子智能設備。
筆試結束后,由街道將筆試成績告知各考生,并按招聘人數,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按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綜合筆試、面試成績后按1:2比例確定進入組織考察范圍名單。考官由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3、組織考察: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小組,對入圍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主要到原單位調查其工作表現和能力、獎懲情況;對待業人員,到其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區居委會了解其具體表現、身體狀況、有無犯罪記錄等;街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考察情況,進行打分。
4、成績構成:按筆試占(含計算機實操)30%、面試占30%、組織考察占40%的比例構成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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