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公安教育工作。政治立場堅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團隊合作精神好。(二)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較強的工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三)年齡: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不適宜從事人民警察教師工作的疾病。(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招聘程序和辦法(一)報名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或信函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有意應聘者,請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根據試講面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如試講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上的人數不足1:3,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試講面試成績和進入復試人員名單于試講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我院網站公布。第二階段:復試通過現場問答等方式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職業能力等情況。由院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和用人部門負責人組成復試評審小組,人數為單數,不少于7人;復試完畢后當場公布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即為最終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4.輔系列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招聘考試分為面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面試(1)面試由人事部門組織,成立面試評審小組,成員由用人部門和相關部門人員組成,人數為單數,不少于7人。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與能力等,時間為10分鐘,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按百分制計算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進入復試。(2)根據面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如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上的人數不足1:3,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和進入復試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我院網站公布。第二階段:復試通過現場問答等方式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職業能力等情況。由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和用人部門負責人組成復試評審小組,人數為單數,不少于7人;復試完畢后當場公布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即為最終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有關問題說明(一)應聘人員必須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碩士或博士畢業生,并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博士畢業生可延長至2014年12月31日)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未能在上述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不予聘用,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二)新招聘青年教師須先擔任學生輔導員工作,任期不少于兩年;擔任輔導員期間,根據教學工作需要,經相關教學系部同意,可以承擔部分教學任務。(三)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四)考試成績、公示、聘用結果等情況,可登陸廣東警官學院網站(http://www.gdppla.edu.cnhttp://www.sdsgwy.com/)“人才引進”頁面查詢。聯系人及電話:謝老師、紀老師(020-36194863)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