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
2、符合《深圳市寶安區財政局(集體資產管理辦)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3、應聘者須按照崗位要求對應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在黨紀處分期內、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3、其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時間:2014年2月11日—2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6:00;
2、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寶城二區湖濱路31號財政局206室(www.sdsgwy.com ),聯系電話:27757891。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寶安區財政局(集體資產管理辦)審核報名人提供的材料,審查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雇員報名表
2、《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3、身份證或戶籍本(驗原件,交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5、《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6、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 7、證明應聘人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適崗能力測評
(一)方式和內容
1、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結果公布
面試結束后,依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成績第一名且成績不低于60分者確定為體檢人選,筆試面試結果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寶安區財政局網站公布。
公示
擬雇用人員名單將于考察結束2個工作日之后在寶安區財政局網站公布,公示時間為7天。
招考查詢網址如下:寶安區財政局網站網址:(http://czj.baoan.gov.cn/ )。(www.sdsgwy.com )深圳市寶安區財政局(集體資產管理辦)2014年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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