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說明詳見附件《2014年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附件一《2014年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從化市、增城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也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已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
6、身體健康;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和有關規定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8、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說明
年齡限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0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至2014年1月1日。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將如實填寫的《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2014年2月17日9:00時起到2014年2月21日17:00止。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報考職位明確有工作經歷的,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二)資格初審
由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招聘條件審核報考者的報名資格,確定進入筆試人員。筆試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每個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達不到1:3的報考比例,對管理崗位,將按照實際情況調整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專業技術崗位,將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若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的,不再取消或調整,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專業能力,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時間、地點: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發布。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5、具有博士學位或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者(以下簡稱高層次人才)直接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安排筆試。
(四)面試資格復審
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
1、面試人數:面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的比例,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參加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面試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的掌握情況。面試時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錄聘。
(六)綜合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高層次人才按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聘。工作咨詢電話:020-83033233(陳晶)
2014年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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