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小學教師136名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優秀2014年應屆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4.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所學專業須與應聘學科相符。 6.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具體條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12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實施辦法
(二)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由招聘單位審核報名資料,根據報考人員的學歷、學習成績排名、專業素養、特長、在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的干部任職經歷、在校內社團的任職情況、 所獲獎學金及校級以上獎勵等情況(報名者報名時提供簡歷及有關證書、資料等),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應試人員。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 數1:3比例的(特殊教育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2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崗位擬招聘人數為1且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3比例的(特殊教育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2比例的),該崗位不予開考。 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入圍筆試人員有關筆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內 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規范、時事政治等。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招聘單位依合格考生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的 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招聘單位在筆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報名地點公布筆試成績,并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有關面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測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人員情況表
廣東省中山市教育局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136名中小學公辦教師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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