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人數1名。選調范圍全市黨政機關(不含駐深單位)在編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并完成公務員登記手續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手續,必須符合公務員市內調動有關規定。選調條件(一)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二)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四)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五)副科級(含副科)以下公務員;(六)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七)身體健康;(八)報名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歷上3類管理事業單位編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四)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選調方式本次公開選調分為發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確定人選、公示和辦理任職等步驟進行。
選調程序(一)發布公告本公告同時在坪山新區政府在線、深圳組工在線、深圳市考試院網站等媒體上發布。(二)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①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為深圳市坪山新區管委會辦公大樓629室。②個人填寫《坪山新區綜合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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