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一)招聘對象2014年畢業的深圳市內外應屆畢業生,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均可報考。(二)招聘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
(1)基本材料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及成績單(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或425分以上成績報告單(崗位有要求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須提交,尚未辦理教師資格證者,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三項考試的合格證明)、其它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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