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11月3日報名遴選221名省、市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遴選對象遴選對象為我省轄區內市、縣、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滿3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中央和省設在我省轄區內的市、縣、鎮的機關(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也可列為遴選對象。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10月25日。省直機關的職位面向市、縣、鎮機關公務員遴選;市直機關的職位以及省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設在市的部門職位面向縣、鎮機關公務員遴選。省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設在市的部門納入其省級主管部門的遴選職位,遴選條件和資格參照市直機關執行。遴選條件參加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三)參加遴選省直機關及廣州市直機關職位的,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參加遴選其他市直機關職位的,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五)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不得報考高于本人現職級的職位);(六)身體健康。遴選對象不得參加遴選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參加遴選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班子成員所在機關的職位。未達中央和省規定最低服務年限者,正在接受處分期間或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者,均不列入遴選對象。報名方法(一)查詢職位。各機關的遴選職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附件1《廣東省2013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遴選機關通過報名系統和報考人員傳真的《報名表
廣東省2013年從基層遴選公務員到省、市機關工作人員成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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