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人數為4人,其中文學、哲學、管理學、經濟學相關專業3名,計算機相關專業1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廣州市戶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擬招聘人員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8、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9、文字功底扎實,寫作能力強,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能力;
10、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時間為2013年10月16日-10月18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報考人員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芳村大道西2號三樓區政協辦公室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聯系電話:81599720、81599760。
2、報名時,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報名登記表
①《廣州市荔灣區政協2013年度公開招聘機關雇員報名登記表
3、資格初審:由區政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經資格初審合格,每個職位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如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10月23日-10月24日(共2天)登錄“廣州荔灣網”(http://www.lw.gov.cn)(http://www.sdsgwy.com)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請于2013年10月25日(共1天)到芳村大道西2號三樓區政協辦公室憑身份證原件領取筆試準考證。(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10月3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安排)。
2、筆試內容:綜合知識。以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范圍。
3、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于2013年11月12日登錄“廣州荔灣網”(http://www.lw.gov.cn)查詢。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于2013年11月12日在荔灣區門戶網站上統一公布。
(三)面試
1、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于2013年11月12日在“廣州荔灣網”(http://www.lw.gov.cn)上公布。
2、面試時,考生需提交身份證原件進行審查。
3、面試內容:考察考生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4、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分類排名。同一職位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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