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校長一名。應聘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一)政治思想素質高,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改革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具有履行校長職責所必備的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工作經驗、教育科研能力、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能力;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有較強的民主意識和法治觀念。(二)符合《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
(二)資格審查。由韶關市教育局對應聘者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并于2013年11月1日電話通知初審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無法聯系者,作自動放棄處理。(三)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演講答辯),分值為100分,其中筆試占總分40%,面試占總分60%。筆試結束后,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時進行筆試。筆試地點:韶關市第一中學考場(韶關市湞江區大學路238號)2013年11月11日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有關問題說明公開招聘公告、報名及成績查詢等相關事宜,可登陸韶關教育信息網(http://www.sgedu.gov.cn)查詢。本公告由韶關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人:朱老師聯系電話:0751-87741310751-8758720手機電話:13640047608傳真電話:0751-6919621電子郵箱:sgssyzx@126.com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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