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對象社會人員(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擬招聘的崗位、專業和人數根據2013年我宮教師的需求狀況預測,我宮擬招聘的崗位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錄用后將根據我宮專業技術崗位的空缺情況,符合條件的,經競聘后再聘用到相應的崗位)、教學輔導員2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廣州市戶籍不含增城市、從化市,下同)。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按照穗府〔2003〕72號文執行。6.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已婚非廣州市戶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以上人員學歷學位的鑒定證明,可由番禺區人才交流管理辦公室代辦(聯系電話:020-84621543)或自行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辦理。資格審查時未能提供鑒定證明的,可先提供辦理鑒定證明的回執,獲得聘用資格后再補交。5.應聘人員報名同時接受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本人提交的《2013年廣州市番禺區星海青少年宮公開招聘教學輔導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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