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數招聘人數兩名。招聘條件(一)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二)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上人員優先;(三)年齡要求:本科學歷的在28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在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五)身體健康;(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紀違法人員;2、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招聘方法(一)報名報名時間:2013年9月12日至10月7日。報名方式:通過網站報名,網址為http://www.gdqy.gov.cn和http://www.qyks.gov.cn。報考人員自行登錄上述網站有關網頁,按我辦公告明確的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請發至(qysbgs@126.com)(www.sdsgwy.com),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辦電子回信為準。(二)資格初審由我辦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時間為2013年10月8日至10日,初審是否通過以收到我辦電子回信為準。(三)注意事項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2.咨詢電話:0763—3383577(人事行政科)。招聘程序開考人數要求: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如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一)測試。由筆試、面試兩項得分計算總成績。1、筆試。分值為40分。由我辦命題,采取閉卷方式,考一道申論試題。2、面試。分值為60分。按筆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數與筆試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比例,按筆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3、其他(1)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2)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要求考生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我辦人事行政科進行資格確認。凡有關材料經審核發現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3)成績計算。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考察人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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