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廣州市越秀區互聯網新聞輿情中心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身體健康。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職位表規定的條件。通過考試擬聘用的人員還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
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至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時,下午14:30至17:00時,報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83號1樓越秀區互聯網新聞輿情中心。(www.sdsgwy.com)
2、請下載并打印附件2《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宣傳部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報名須提供的材料及資格審查。
(1)應聘者報名時須同時提供的材料:
社會人員: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以及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生的其他工作經驗及能力證明材料。
在職的應聘者應主動將應考意向報現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否則因未經原單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2)資格審查:報考者必須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擬聘人員公示前須提供廣東省教育廳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發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須在備注欄中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
4、通過資格審核者交納報名、考務費每人50元。因未達到規定報考人數而取消相應職位招聘的應聘者將退還已繳納的報名、考務費;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5、招聘職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人數的按比例減少相應招考職位數。
(二)筆試
1、準考證發放時間:通過資格審查者我單位將會電話或短信通知其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時、下午14:30至17:00時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繳交報名、考試費后領取準考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初定9月25日(星期三),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時間為120分鐘,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等,題型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越秀區信息網(www.yuexiu.gov.cn)上公布,并公布進入面試人選。
(三)面試
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應聘者方可進入面試,按照招聘職位的計劃聘用人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及考試零分者除外。如符合面試條件者未達規定比例人數,將以實際符合面試條件者人數為準。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主要考察應聘者與應聘職位的匹配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應聘職位專業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等。面試成績現場書面通知考生。
2、面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再確定,具體以通知書為準。
有關說明
(一)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按5:5比例計算總成績。
(二)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應聘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以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如出現總成績相同,不能按招聘職位確定體檢對象的,則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
咨詢電話:83268187 8326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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