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條件及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基本資格條件
(二)其他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6.工作年限和年齡條件時間計算到 2013年7月31日止。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或發送電子郵件方式(hzddrszp@126.com)(www.sdsgwy.com)進行報名。有意應聘者可登陸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或惠州市建筑學校網站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3 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3.聯系人:陳老師、黃老師;聯系電話:0752—2555909,電子郵箱:hzddrszp@126.com。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河南岸斑璋湖路20號。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資格初審由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學校)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學校)將通過郵件或電話通知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2.復審
資格復審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三)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考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
1.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建筑學校)網站公告。
考試地點: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學校)校本部(廣東省惠州市河南岸斑璋湖路20號)
2.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分的50%,面試成績占總分的50%。
具體內容如下:
(1)筆試:筆試由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學校)組織進行,考試內容包括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技能及綜合素質等。筆試試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同時設定筆試入圍分數線,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
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學校)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1:3比例確定招聘崗位面試人選(如應聘人數未超過該崗位招聘職數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
面試人選將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建筑學校)網站公布。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面試內容主要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專業技術水平、應變能力進行考察。考生應持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考場侯考的,視為放棄面試。考生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學校)組織相關人員成立招聘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場宣布成績。面試60分以上為合格,并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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