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龍崗區城市更新辦2013年6月招考普通雇員
招考職位及人數本次擬公開招考專業技術類雇員2名
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一)招考對象已通過深圳市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并取得相應A類合格證,且具有深圳市戶籍人員(具體要求見招考崗位表),并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二)招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2、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良好的品行,組織紀律性強;4、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計劃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三)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1、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2、2008年6月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4、現役軍人;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四)有關要求1、學歷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原則上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3、職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截止為2013年6月1日。畢業生的工作經歷以學校畢業分配時間為起算時間,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不予計算。4、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報考人的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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