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查詢入口
筆試成績查詢入口
面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異地務工人員選拔項目按職位組、本地工人農民選拔項目按職位招錄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我省公務員。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警察職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素質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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