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15名工作人員
招聘共1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應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非廣州戶籍者報考應符合廣州市入戶相關條件;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學歷、專業技術資格等要求:(詳見附件1)。
3、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有意應聘者填寫《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gongzhao2010@126.com;省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liningyu930@126.com。
4、報名時間:2013年2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招聘單位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請應聘人員在2月28日登陸省海洋與漁業局主頁通知公告欄,查看初審通過人員名單,按時到通知的地點參加復審和考試http://www.sdsgwy.com/。
2、復審
通過初審的報名者須在2013年3月1日到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復審提交的資料如下:(1)身份證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交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3)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5)《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3月2日上午9:30—11:3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的通知。
3、筆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教師崗位包括教育理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4、筆試要求: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5、筆試成績:考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同時設定考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在合格人選中,按擬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6、成績公布:考試組織單位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成績同時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門戶網站上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內容和方式:
(1)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含實訓指導教師)崗位:面試內容包括教學能力(試講)和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兩部分。
(2)省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崗位:面試內容為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提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2、面試評審小組組成:由招聘單位成立面試評審小組,小組由招聘單位的領導、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紀檢部門和相關專家等人員組成,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
3、面試對象:按考試成績高低和招考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考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4、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和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同時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6、面試要求: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人員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復印件無效。
7、成績公布: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考試總成績。在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若招聘崗位無合格應聘者時,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http://www.sdsgwy.com/。
咨詢單位: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020-84109389;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人事科:020-84093136;省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人事部:020-84109616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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