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直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人員
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應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非廣州戶籍者報考應符合廣州市入戶相關條件;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學歷、專業技術資格等要求:(詳見附件1)。
3、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有意應聘者填寫《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gongzhao2010@126.com;省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liningyu930@126.com。www.sdsgwy.com
4、報名時間:2013年2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招聘單位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請應聘人員在2月28日登陸省海洋與漁業局主頁通知公告欄,查看初審通過人員名單,按時到通知的地點參加復審和考試。
2、復審
通過初審的報名者須在2013年3月1日到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復審提交的資料如下:(1)身份證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交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3)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5)《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3月2日上午9:30—11:3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的通知。
3、筆試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教師崗位包括教育理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4、筆試要求: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5、筆試成績:考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同時設定考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在合格人選中,按擬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6、成績公布:考試組織單位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成績同時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門戶網站上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門戶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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