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2012年教師、校醫招聘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3)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熱愛教育事業,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業務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身體健康;
(7)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從化市、增城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印發關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調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8)無違紀違法行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崗位資格條件
詳見《2012年廣州市南沙區公開招聘教師、校醫崗位表
招聘辦法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2年11月22日上午8:30時至2012年11月25日下午17:30時止。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交考務費50元/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26日下午17:30時止,未按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打印準考證時間初定在2012年11月29日下午17:30時起,請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屆時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如有變化會在本網站及時公告。筆試時間初定在12月1日,具體以準考證時間為準http://www.sdsgwy.com/。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不參加考試不予退費。每個崗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考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考試
教師崗位的考試由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三個環節組成,校醫崗位的考試由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組成。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教師的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校醫的筆試內容為與本崗位專業相關的理論知識及綜合素質等。
筆試均不提供參考材料,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100分,筆試成績可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具備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者免筆試,網上報名及繳費成功后,通過面試前資格審查即可直接進入面試。
(二)面試
依據考生所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5倍,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需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替補。考生是否進入面試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面試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網站”上公布。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情況,主要考核應聘者語言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專業能力測試
教師崗位增設專業能力測試環節,依據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從面試合格考生中確定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3倍,專業能力測試的對象為通過面試的實有人數。專業能力測試主要采用授課的形式進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考試總成績
教師崗位考試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能力測試占總成績的60%。
校醫崗位考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http://www.sdsgwy.com/。
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9910578。
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2012年招聘教師、校醫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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