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2年招考普通雇員
招考崗位及人數
輔助管理類雇員3名、工勤類雇員2名招考范圍
深圳戶籍,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A類或B類),并符合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深圳戶籍;
2.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二)有關條件界定
1.設定專業條件的職位,報考人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職高專專業目錄
(二)所需材料:報名表、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工作經驗證明需蓋工作單位印章或提供勞動合同原件)、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報名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生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雇用資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上述材料中各類證件、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文憑驗證證明。
(四)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資格。
(五)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須報考者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六)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
考試
考試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組織實施。
(一)考生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結束后,各崗位按照成績高低排序,按職位擬雇名額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及考核的人選。
資格復審、考核、體檢、公示
(一)資格復審及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雇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進入體檢環節。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2年招考普通雇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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