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山市精神病治療所2012年10月招聘人員
招聘崗位及人數
執業醫生2名。
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醫務職業操守,熱愛社會福利事業,愿意履行事業單位醫務人員義務;
2、男性,年齡40周歲以下(報名之日止);
3、全日制臨床醫學本科以上學歷;
4、具有全國醫師執業證書和醫師以上資格證書;
5、曾在一甲以上醫院從事精神科或內科臨床工作3年以上者。
6、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品德優良,無犯罪記錄;事業心和責任心強,性格開朗,善于溝通,有熱忱為精神病人服務的愛心和醫德;有樂于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報名和資格審查
擬定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網站上發布,同時在“佛山人事網”和“佛山民政網”上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一)報名時間:2012年10月22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http://www.sdsgwy.com/)
(二)報名地點:佛山市禪城區市東下路2號市福利院二樓會議室,聯系電話:83338260;聯系人:田軍。
(三)報名要求:報名者需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佛山市以外報名者,報名時可提供以上各項證件的復印件及報名表,以快遞方式郵至(地址:佛山市禪城區衛國路3號市民政局辦公室;郵編:528000;以郵戳時間為準)。待初審后,通知到佛山參加考試時,報名者須再提供上述證件及證書原件以備檢驗;報名者證書和證件如發現虛假,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查:由佛山市民政局相關科室及佛山市精神病治療所共同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本人參加筆試。
考試
(一)筆試: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面試增加實操項目。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后,依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按職位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每職位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視實際情況或暫緩本次招錄工作。
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在筆試結束后在市人社局網站、“佛山民政網”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二)面試: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三)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和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成績(面試實操項目成績占面試成績的20%),總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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