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予報考。
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
惠州市公安局政治處人事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南路18號)
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及有關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填寫并遞交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
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均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和相關專業知識,筆試試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
(2)筆試時間及地點另定。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道,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4)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2.面試
(1)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公安局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實際處理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3)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由市公安局及招聘單位人員共7人組成。
(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根據本招聘公告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
附件1: 惠州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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