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官學院(廣州市)2012年招聘9名工作人員
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年齡: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殘疾,男身高168cm、女158cm以上,無其他不適宜從事人民警察教師的疾病;
(四)專業基礎扎實,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還需在核心期刊發表與招聘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招聘職位和專業
招聘4名教學系部專任教師、3名輔系列專業技術人員、2名黨政管理人員,具體學歷、專業等要求如下:
(一)偵查系教師1名。“211工程”高校的偵查學、刑法、訴訟法學等專業博士研究生,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優先。
(二)法律系教師1名。“211工程”高校的訴訟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優先。
(三)公共管理系教師1名。“211工程”高校的行政管理學專業博士畢業生,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優先。
(四)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教師1名。“211工程”高校的哲學、倫理學、經濟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等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優先。
(五)網絡信息中心專業技術人員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計算機、網絡信息等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具有網絡工程師職稱者優先。
(六)心理健康輔導工作人員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心理學等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七)財務會計工作人員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財務管理、會計等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具有會計師資格者優先。
(八)黨政管理人員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學、行政管理學、法學等專業本科以上畢業生,并具有2年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經歷。
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或信函方式報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職位。可登陸我院網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進”頁面,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聯系人:謝曉宇,聯系電話(傳真):020-36194863,電子郵箱:gdrsc@126.com,郵政編碼:510440。
2、報名時間。2012年3月14日至16日,以信函方式報名的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
1、初審。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可登陸我院網站“人才引進”頁面查詢資格初審情況。
2、復審。通過初審者須在考試前1天,持有關資料到我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需提交以下資料:(1)身份證及復印件,(2)學校就業推薦表(或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獲獎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5)發表論著、論文的需提供著作或該期期刊原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張。復審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計劃于3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者視為放棄考試。
3、成立試講面試評委小組負責試講面試的評審。試講面試評委小組由學院有關領導,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專家教授組成,評委人數為奇數,不少于5人。
4、教師崗位招聘考試采取試講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應聘職位要求的專業理論實踐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選題目,每人試講30分鐘,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試講面試按百分制計算成績,8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到合格分數線者即予淘汰。考生試講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
輔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和黨政管理崗位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要求有關的專業理論知識,考生獨立閉卷作答。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8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到合格分數線者即予淘汰。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
5、考試成績同時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我院網站公布。
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廣東警官學院網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進”頁面查詢。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