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四會市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23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招考對象為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指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含2009年、2010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畢業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往屆畢業生)。
2、其他要求: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
3、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0年11月30日至1993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非四會市戶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招考職位請查閱四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hrsw.gov.cn/)并自行在網上用A4紙雙面打印《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所需資料:報考者可在2011年12月5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內,持《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報考專業依據:報考者務必按公告和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按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此次招考的專業界定是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3、報名資格初審: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前由四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工作人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準考證發放:通過初審的考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考生準考證。
考試
本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考生應同時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時所用的身份證參加考試,缺一不可。
2、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2011年12月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3、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劃定。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按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如擬聘職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報考資格復審。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的證明材料:準考證、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必須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凡有關資料主要信息不實(含未按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報考的)影響資格復查結果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權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將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報考資格審查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可根據不同的崗位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考評、實地操作等方式進行,總成績為10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屆時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
考試成績可查閱四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hrs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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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政策咨詢:
四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服務電話:0758-3366131
附件:
1、《四會市201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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