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面向201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考41名職員公告
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
2.報考時間:201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17:00。
具體程序和方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3月24日10: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將面向201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考41名職員,具體職位見《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職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職位表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的界定:
應屆畢業生指以下人員:
(1)2011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或留學生;
(2)2010年畢業,且辦理了暫緩就業的應屆畢業生;
(3)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在期滿后1年內可以報考符合條件要求的職位,且報考年齡可放寬2歲。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報考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對招考范圍的要求:
戶籍要求統一為“市內外”,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3.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學歷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則大專不能報考;本科、研究生學歷均可報考;
(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
4.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2)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報考的年齡要求統一為40歲以下(即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歲(即1966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6年2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
2.報考時間:201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17:00。
具體程序和方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3月24日10: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由深圳市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統一劃定。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職員的筆試為教育類。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3776655咨詢。
(二)筆試時間。
統一安排在2011年3月27日上午9:30至11:30;
(三)筆試地點。
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查詢,深圳市考試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1年3月31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一)時間:2011年4月9日9:0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
(二)地點:待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職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2011年4月9日上午9:00之前到報考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結束。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報考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A.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成績單;
B.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C.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專業的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
D.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
(2)2010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與學校簽訂的暫緩就業協議書,或者落款時間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薦表。
3.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須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者等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的成績單。但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或所學專業為英語并通過英語專業四級或專業八級的應屆畢業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四、六級要求職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
(2)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五)其他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到市、區人事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前的考察、公示結果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公共事業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三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確定資格復審及考核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職位依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職位的面試人數,B代表公布的該職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進入該職位的體檢人數。
1.A≥3B(A>3B是指末位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C=B;
2.若A<3B,則C=(A+2)/3取整數位(不實行四舍五入);同一職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第一名報考者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同一職位由于總成績相同難于確定人選的,在擬聘人數范圍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最終人選。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組織單位在15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報市、區人事部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1年,其中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可縮短試用期,但不得少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實行減免考務和體檢費用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和招考單位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承擔。
(二)招考相關資格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1年3月31日,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職位要求相一致(例如職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職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適用于報考初級中學與小學教師崗位。
(三)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2011年應屆畢業的本科生需提交),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光明教育在線網站:
http://www.szgm.edu.cn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55-88211713
0755-88211817
附件:
1.深圳市光明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
2.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3.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深圳市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公共事業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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