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廣東省勞教(戒毒)局公開招聘省屬勞教(戒毒)單位輔助和護衛人員公告
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各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地點提交相關資料。
2.報名時間:
2011年1月 8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
各招聘單位(詳見附件1)。
4.報名資料:
①下載并填寫好《廣東省勞教局公開招聘省屬勞教單位輔助和護衛人員報名表
②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汽車駕駛員崗位的持汽車駕駛證)、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上證件或證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同版);
③已婚報考者如報考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勞教(戒毒)單位,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④符合報考放寬年齡條件的人員,需提交單位證明及個人繳費對帳單;
廣 東省三水勞教所、南豐勞教所、增城勞教所、女子勞教所、戒毒勞教所、第二戒毒勞教所、勞教管理干部學校是廣東省勞教(戒毒)局直屬行政單位。主要職責是依法收容收治、教育挽救勞教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負責對全省勞教系統干警的政治理論和勞教業務進行培訓。現因工作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屬勞教(戒 毒)單位輔助和護衛人員63名。
一、招聘范圍:具有廣東省戶籍(國家政策有規定的除外)的高中(含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職業資格或技能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74年10月1日至1992年9月30日期間出生);有社保交費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5.已婚者只能報考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以地級市為限)的省屬勞教(戒毒)單位。
6、非廣州市戶籍者報考廣州地區勞教單位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各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地點提交相關資料。
2.報名時間:
2011年1月 8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
各招聘單位(詳見附件1)。
4.報名資料:
①下載并填寫好《廣東省勞教局公開招聘省屬勞教單位輔助和護衛人員報名表
②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汽車駕駛員崗位的持汽車駕駛證)、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上證件或證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同版);
③已婚報考者如報考其配偶戶籍所在地勞教(戒毒)單位,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等的原件及復印件;
④符合報考放寬年齡條件的人員,需提交單位證明及個人繳費對帳單;
5.報名要求:
①報考材料須真實、準確,如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②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由他人代報名。
③在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現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6.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查驗核實應聘人員的有關證書、證明及《報名表
(二)考試
考試采取公共知識筆試+崗位理論知識測試+崗位技能實操考核的方式進行,三者分別占綜合成績的30%、30%、 4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應聘人員參加所有考試,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1.公共知識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應具備的文化、法律、時事知識。
①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②時間:初步安排在2011年1月15日上午8: 30-10: 00(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③地點: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龍洞院本部(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龍騰路245號)。
2.崗位理論知識測試——主要考核應聘者對其報考崗位所應具備的理論知識水平,采取筆試形式。
①時間:2011年1月15日上午10:30-12: 00。
②地點:與公共知識筆試同一試室、同一座位。
以上兩項成績按相應比例合成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技能實操考核的人選,成績相同者并列為考核人選。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 gdrst.gov.cn)和省勞教局門戶網站(http://www. gdljj.gov.cn)公布。
3.崗位技能實操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對其報考崗位所應具備的實際操作能力及處理問題能力。
考核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和考核地點等事項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省勞教局門戶網站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考核。
考核成績在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省勞教局門戶網站公布。
4.考試(筆試、測試、考核)相關情況處理辦法:
①筆試、測試執行標準化閉卷考試(考生需自備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擦);
②筆試、測試、考核均委托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命題、閱卷、考核、評分。
③考核設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 人,考核完畢后當場向考生公布成績。
(三)體檢
依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1比 例確定體檢對象。各招聘崗位按行業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若有棄權或體檢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如崗位技能實操考核合格者人數少于招聘崗位計劃人數)出現空缺,在報考該崗位或其他單位相同崗位的應聘者中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資格復審和公示
體檢合格者,我局按照要求將擬聘用人員的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送相關部門審驗,審驗無誤后,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省勞教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報批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聘用人員有《勞動合同法
本方案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勞教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及監督電話:020-83819666
附件:
1.廣東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公開招聘省屬勞教(戒毒)單位輔助和護衛人員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公開招聘省屬勞教(戒毒)單位輔助和護衛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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