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1年東莞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公辦教職員公告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考,報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要求、時間到公告指定的地點進行報考。
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東莞中心人才市場(宏遠酒店地下一層)。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見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http://rlzyj.dg.gov.cn)和東莞教育網(www.dgjy.net)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2)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類,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2010年或2011年畢業,或者2009年、2010年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分配就業的畢業生),社會人員是除應屆畢業生外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教師(含公民辦學校教師)。
(3)畢業專業須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 或者已經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類別認定需要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測試成績(研究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除外,上述兩類人員如獲聘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系列高級職稱或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 (1965年12月1日前)。
應聘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學歷,其中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或以上。除個別緊缺崗位(僅指心理學、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實踐)外,小學教師其他崗位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
應聘中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或以上學位。初級中學除個別緊缺崗位(僅指心理學、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實踐)外,其他崗位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聘對象可適當放寬。
應聘職員崗位依照崗位表上的學歷和條件要求,招聘對象為東莞戶籍。
除上述條件外,非東莞戶籍的應聘人員,應符合《東莞市引進人才暫行規定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每個報考人員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4.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考,報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要求、時間到公告指定的地點進行報考。
5.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報名地點:東莞中心人才市場(宏遠酒店地下一層)。
(三)資格審查
1.初審
報 考人員需提交下列材料: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驗證證明書必須在考察階段前上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已婚的)、教師資格證(或者是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測試的成績單),個人簡歷,及報考條件提及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述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復印件各二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張。
2009 年、2010年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各報考者需預先在東莞教育網(www.dgjy.net)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復審
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審核者,招聘單位在12月28日前電話通知初審合格人員按時到學校參加復審、考試和領取試講階段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定于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3日進行,具體安排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考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階段,第二階段為統一考核階段。
1. 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階段(職員崗為實操)。學科水平測試為閉卷筆試的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職位分科進行,筆試合格人員(百分制60分為合格)進入試講 (實操)環節,試講的時間為25—45分鐘,試講結束后,考生需在考場指定的地點等候并領取試講成績后方可離開。筆試成績占30%,試講(實操)占 70%,合并計算出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階段成績(百分制60分為合格)。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階段結束后,各招聘單位要在考場公布成績,并接受考生電話咨 詢,在合格人選中,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統一考核階段人員,不達報送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否則不能進入統一考核階段。
2.統一考核階段
統 一考核階段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進行,采用說課及現場問答的形式進行(職員崗位只考現場問答),時間為15分鐘,其中10分鐘為說課環節,5分鐘為考官提問環節。考核的時間定于2011年1月8—13日在東莞中學初中部進行,招聘單位負責通知考生于2011年1月7日下午4—5點憑身份證和統一考核階段準考證到東莞中學初中部領取考核課題,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到達考場領取課題和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考核結束后,考生需在考場指定的地點等候并領取試 講成績后方可離開。統一考核不及格(按百分制不達60分)的不計入綜合總成績,不予錄用。最后,按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階段占50%,統一考核階段占50% 的辦法合并計算出綜合總成績,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出現2人以上綜合總成績相同,則按試講、統一考核分數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和東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市教育局按程序報批后,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設六個月試用期(畢業生仍按有關規定進行一年見習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進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1.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別對應報考。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咨詢:袁先生、王先生、寧小姐,聯系電話:23126003)
附件1:2011年東莞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公辦教職員崗位表
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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