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務員考試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選調公告: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市發展改革委)是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綜合管理及統籌協調,主管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投資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若干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科員以下職位。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在全國縣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或政府系統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工作,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現職科級以下干部。
三、報考條件和資格
1、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及敬業奉獻精神;
2、政策理論功底扎實,熟悉經濟工作,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綜合表達能力強;
3、具有2年以上機關工作經驗,熟悉國家機關工作規則;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經濟學、管理學、理學、工學專業畢業;
5、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四、報名要求
(一)如實填寫《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二)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若以郵件快遞方式按郵戳為準)。
五、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我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名資格的,通知其參加筆試。
(二)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具體時間、地點以資格審查后通知為準,在www.gzplan.gov.cn發布)。筆試合格線為60分。
(三)面試。對筆試合格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以筆試后通知為準,在www.gzplan.gov.cn發布)。
(四)體檢。確定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五)組織考察。向體檢合格者所在單位發出考察函,在征得其所在單位同意調出的前提下(其所在單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資格),由我委派考察組前往其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考察過程中同時復查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若不符合,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確定選調人選。按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和組織考察情況,由我委黨組研究決定人選。
(七)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本公告由我委負責解釋。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