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務工人員公務員考試廣東開先例
外來務工人員公務員考試流程:
考錄對象:企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報考條件: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報名時間。2010年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6∶00。
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
筆試時間:2010年10月1日上午
筆試科目:8: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考錄對象:企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市及惠州市(指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指端州區、鼎湖區、四會市、高要市)等9個地級以上市(以下簡稱市)的企業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報考條件: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遵紀守法,現實表現良好;(三)年齡18至35周歲(1974年10月3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六)在職位所在市的企業工作3年以上;(七)戶口不在職位所在市,或戶口已通過企業用工方式及有關激勵政策遷入職位所在市。計算工作年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曾受刑事處罰或受黨紀政紀法紀處分的,工作以來因發生重大責任事件負主要責任的,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曾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列入這次考錄范圍。報名辦法(一)考錄職位。共50個,具體見附件1、2。報考者只能報考本人現工作企業所在市的職位,不跨市報考;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二)報名時間。2010年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6∶00。(三)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各市的報名方式及地點見附件3。現場報名的,應提交身份證(報考者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學歷證書、能夠證明在本市企業工作累計滿3年的勞動合同(未能提供合同的可由所在企業出具證明)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在審核后退還,復印件存檔備查。網絡報名的,在網上報名后須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并提交上述現場報名的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未進行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一)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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