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林場、中山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是隸屬于中山市林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為提高兩個單位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招聘管理人員5名,專業技術人員3名,所招聘人員定編在中山市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額內,考核聘用后工資待遇按國家政策規定給予。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部分職位要求在25周歲以下);
(四)中山戶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前10個工作日在中山市政府信息門戶網站上發布中山市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為2010年9月28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方式為報名地點現場填寫報名表;報名地點:中山市林業局(中山市中山三路26號政府第二辦公區22樓2216室);聯系電話:88221913、88307257,聯系人:高偉英、陳子殷。
(2)投訴電話:中山市林業局監察室,88221919;
(三)報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場進行填表報名。
(2)報名人員須攜帶以下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計劃生育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4張。
(3)報名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由中山市林業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林業基礎知識等,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和森林資源管護知識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3)考試時間:由中山市林業局在考試前3天電話通知報考者個人。
(4)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5)筆試(成績不能低于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計算。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
(2)中山市林業局與中山市林場、中山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聯合成立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人),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并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工作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總成績聘用分數線劃定為60分。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1)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考核人選,由中山市林業局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合作共事、遵紀守法、廉潔從業、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1)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在中山市政府信息門戶網站{www.z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2)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將依次遞補。
八、聘用
(1)中山市林場、中山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協助收集整理擬聘人員的函件、考核鑒定等材料上報中山市林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核準。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核準后,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調入手續。
附:《中山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中山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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