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地點:龍川縣教育局一樓大廳。
(二)報名時間:8月10日至8月13日為集中報名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應屆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或《暫緩就業協議書
根據《縣政府工作會議紀要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縣籍應、往屆全日制師范類大學專科畢業生和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全日制非師范類大學專科畢業生(均應是國家任務生)。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擬報考職業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3、年齡為30周歲內(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5、錄用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6、選報初中教師職位,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相同;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相近。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
(一)報名地點:龍川縣教育局一樓大廳。
(二)報名時間:8月10日至8月13日為集中報名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應屆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或《暫緩就業協議書
三、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擇優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職位(專業)及所需資格條件,由報考者自愿報考,經筆試、面試、體檢及資格復審合格后,擇優聘用。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學、心理學(合卷)
2、筆試內容及范圍:
(1)教育學、心理學(合卷):考試內容為現行師范類專科教材。
(2)專業知識:初中:所報專業的初中學段專業知識。小學:所報專業的專業知識(參照現行專科教材)
筆試時間:2010年8月19日
上午:9:00-11:30《教育學、心理學(合卷)
下午:15:00-16:30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龍川一中初中部。
筆試結束后,將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外地教師統一組織閱卷評分,按百分制計算,教育學、心理學(合卷)滿分為100分,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入圍分數線和面試對象。當報考某崗位報名人數少于擬錄用人數時,將該科剩余指標轉入其他崗位聘用,初中聘滿30名為止。如果報考初中教師的崗位報名總數少于擬聘用人數時,將剩余指標轉入小學(不分科目),直到聘滿120名為止。
如擬聘用人數在同一職位出現末位筆試成績相同、不能確定面試對象時,將組織同分數人員重新考試,再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對象人數按招聘職位與擬聘用人數1:1.1比例確定,面試辦法、內容及標準另行確定。面試分合格和不合格等次,面試不合格者不列為體檢和錄取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及資格復審
根據擬聘用人數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縣教育局將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材料(含學籍檔案)于8月25日前送縣人事局審查(擬聘用人員學籍檔案須在8月25日前轉入縣教育局)。
五、錄取
擬錄用人員經考試、體檢及資格復審合格在龍川縣政府網和教育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事局發出聘用通知。
六、其他
1、聘用人員分配原則:按需分配,電腦排位確定。
2、中學教師分配到《2010年龍川縣招聘中學教師崗位表
3、小學教師分配到缺少教師的農村小學任教(詳細崗位待縣城選調教師后公布)。
4、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轉正并解除聘用關系。
5、聘用人員應在龍川縣鄉鎮(不含老隆鎮)中小學服務滿五年方能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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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龍川縣人事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龍川縣人事局
龍川縣教育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
1、聯系電話
龍川縣人事局0762-6889468
龍川縣教育局0762-6758335
2、招聘職位及人數
職位120個。其中小學教師90個,初中30個。
3、具體崗位詳見分配表(即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一2010年龍川縣招聘初中教師崗位表.doc
附表二2010年龍川縣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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