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廣東省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報名辦法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普寧職業技術學校、市教育局屬下學校及幼兒園共86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統招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含2008年、2009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5、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普寧市戶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普寧市第二中學維源堂。
(二)報名時間:2010年7月19日至7月20日,共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暫寄存就讀院校的,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學前戶籍證明)、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屬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的持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報考類別分為三類,即:普寧市高級、完全中學及街道所屬學校,普寧職業技術學校;鄉鎮場所屬學校;市教育局所屬幼兒園。報考者應根據不同類別學科教師所需專業及學歷要求進行報名。
報考普寧市高級、完全中學及街道所屬學校,普寧職業技術學校的要求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鄉鎮場所屬學校要求大專以上畢業生(不含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幼兒園教師要求學前教育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
報考鄉鎮場所屬學校的應明確具體的鄉鎮場。
所有報考者均需明確報考的學科,但免明確報考學校。各學科教師的專業要求詳見《2010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學科專業要求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市人事局發給準考證(報考者請于2010年7月24日—25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教育局領取)。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考務工作由市人事局、教育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
筆試科目:按報考學科分別設置筆試科目,具體詳見對照表。筆試范圍和內容為各學科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各科卷面滿分均為150分。
筆試時間:2010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普寧市城東中學。考場參照中考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組織閱卷評分,并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的劃定辦法為:按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人數的95%分別計算劃定,即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的合格人數分別占實際考試人數的95%。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若出現某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合格人數多于該學科教師招聘人數的情況,則適當增加該學科教師的招聘人數。
(二)面試
面試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考生的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與氣質等。面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核
經面試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經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六、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人事人才網、普寧市教育局網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具體按以下辦法辦理:
1、擇校。現場公開自主選擇具體聘用單位:按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由擬聘用對象按報考類別在設有招聘職位的學校中依次選擇任教學校。
報考普寧市高級、完全中學及街道所屬學校,普寧職業技術學校和幼兒園教師的擇校組織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普寧職業技術學校負責實施;屬報考鄉鎮場所屬學校教師的擇校組織工作,由各鄉鎮場教育組負責實施。
擬聘用對象無按規定時間到現場參加選擇任教學校或有職位而不選擇任教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調劑。若出現擬聘用對象所報考單位的職位已被擇滿而未能獲得擇校資格的,由市人事局、教育局按擬聘用對象戶籍地就近調劑的原則,調劑到尚有空缺職位的學校。不服從調劑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審批。擬聘用對象確定具體任教學校后,由教育局、普寧職業技術學校分別報市人事局審批。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廣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八、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員的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受聘人員在所聘單位工作滿六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動(在本街道、鄉、鎮、場內調動不受此限制)。
九、費用
這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筆試費用由市人事局按粵價函〔1997〕298號文規定向考生收取,每人50元(報名費20元,考務費30元)。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十、本公告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內容可查閱普寧市人事人才網(www.pnrs.gov.cn)和普寧市教育局網(www.pnjyj.cn)
普寧市人事局
普寧市教育局
(一)報名地點:普寧市第二中學維源堂。
(二)報名時間:2010年7月19日至7月20日,共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暫寄存就讀院校的,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學前戶籍證明)、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屬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人員的持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報考類別分為三類,即:普寧市高級、完全中學及街道所屬學校,普寧職業技術學校;鄉鎮場所屬學校;市教育局所屬幼兒園。報考者應根據不同類別學科教師所需專業及學歷要求進行報名。
報考普寧市高級、完全中學及街道所屬學校,普寧職業技術學校的要求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鄉鎮場所屬學校要求大專以上畢業生(不含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幼兒園教師要求學前教育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
報考鄉鎮場所屬學校的應明確具體的鄉鎮場。
所有報考者均需明確報考的學科,但免明確報考學校。各學科教師的專業要求詳見《2010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學科專業要求及筆試科目對照表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市人事局發給準考證(報考者請于2010年7月24日—25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教育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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