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東莞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290名公辦教師公告
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止。
考試
考試定于2010年7月3日—7月15日進行,具體安排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考試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試講階段,第二階段為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階段,第三階段為統一考核階段。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見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2)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及組織能力,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非師范類研究生和中職學校緊缺專業課教師除外,上述兩類人員如獲聘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社會人員報考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教育系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報考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對口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應聘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新設立的塘廈鎮中心小學和松山湖實驗小學,以及其他小學個別的緊缺崗位(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計算機、綜合除外),可適當放寬招聘對象。
應聘中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初級中學非緊缺崗位(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體育、信息技術等),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考,報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條件、要求到公告指定的地點進行報考。
3.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止。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報考人員需提交下列材料:
(1)社會人員報考需提交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已婚的)、個人簡歷,及報考條件提及的相關證明材料。
(2)畢業生報考需提交內地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含驗證證明書和個人簡歷,應屆畢業生用學生證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等。
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張,人事關系由市人才管理辦公室掛靠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的人事掛靠合同,社會人員報考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各報考者需預先在東莞教育網(www.dgjy.net)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復審
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審核者,招聘單位在7月1日前電話通知初審合格人員按時到學校參加復審、考試和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定于2010年7月3日—7月15日進行,具體安排見準考證。考生憑有效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
考試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試講階段,第二階段為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階段,第三階段為統一考核階段。
1.試講階段包括學科水平測試和試講。學科水平測試為閉卷的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職位分科進行,試講的時間為25—45分鐘,各招聘單位需試講結束15分鐘內現場向考生發布本人試講成績。筆試成績占30%,試講占70%,合并計算綜合為考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試講階段結束后,各招聘單位要在考場公布考試成績,并接受考生電話咨詢,在合格人選中,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階段人選。
2.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階段采用現場問答的形式進行。各招聘單位需本階段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在成績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階段人選。
3.統一考核階段
統一考核階段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進行,主要采用說課及現場問答的形式進行。考核時間定于7月11—12日,地點在東莞中學初中部。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進入統一考核階段的考生于7月10日下午4—5點到考場領取考核通知和課題,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到達考場領取課題和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考核結束15分鐘內現場向考生公布本人成績。按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占50%,考核成績占50%,合并計算出綜合總成績,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出現2人以上綜合總成績相同,則按試講、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統一考核分數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
(五)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市人力資源局和東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設六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招考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三類。應屆畢業生是指201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08年、2009年已經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是指2010年之前畢業,沒有辦理暫緩就業協議手續且將人事關系掛靠在市人才管理辦公室的東莞戶籍畢業生,畢業超過兩年的外地戶籍畢業生視為社會人員;社會人員是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在職教師。另,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已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考);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聯系人:袁小江、寧寬、王俊樺,聯系電話:23126003)
東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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