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廣東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00名人員公告
報名
1. 報名地點:應聘報考樂昌峽水利樞紐管理處和樂昌峽水力發電中心崗位的考生: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榴村黃金口岸市勞動和社 會保障局大院內樂昌峽水利樞紐管理處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1-5550625
應聘報考潮州供水樞紐發電中心崗位的考生: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40號 韓江流域管理局507、508室(人事 科);聯系電話:0754-88730055、88730057
應聘報考其他單位崗位的考生: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16號廣 東水利大廈2111室。聯系電話:020-38356081
2. 報名時間:2010年6月11日—2010年6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
筆試。
筆試時間:201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于2010年6月21日在省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工作需要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用人單位為省防汛搶險技術保障中心、省水利水電技術中 心、省水文局直屬分局、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 術學院、樂昌峽水利樞紐管理處、省三防物資儲備中心等6個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等1個財政撥補事業單位,以及樂昌峽水利樞紐水力發電中心、潮州供水樞紐水力發電中心等2個經費自籌事業單位。崗位總數共82個,計劃招考人數為100人。
各招考單位的情況以及各崗位的招考條件和要求請見《廣東省水利廳事業單 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考單位情況簡介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報考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部分工勤崗位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知識、實踐技能及其他條件;
7、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非廣州市戶籍報考者(含增城市、從化市)報考駐穗單位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 接受其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地點:
應聘報考樂昌峽水利樞紐管理處和樂昌峽水力發電中心崗位的考生: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榴村黃金口岸市勞動和社 會保障局大院內樂昌峽水利樞紐管理處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1-5550625
應聘報考潮州供水樞紐發電中心崗位的考生: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40號 韓江流域管理局507、508室(人事 科);聯系電話:0754-88730055、88730057
應聘報考其他單位崗位的考生:廣州市天河區天壽路116號廣 東水利大廈2111室。聯系電話:020-38356081
2. 報名時間:2010年6月11日—2010年6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
報名時,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口本、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社會 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本人近 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筆試準考證或面試通知。
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 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兩種情況:具有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以及報考工勤崗位的可免 于筆試,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所得分數即考生的考試成績;其他應聘人員,采用筆試、面試兩輪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201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于2010年6月21日在省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 面試對象:如報考人數不足3 人,則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于2010年6月24日在省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水利廳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時間: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參加兩輪考試應聘人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 成績占60%的權重比例計算考試成績。
根據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三)體檢
體檢時間:2010年6月28、29日。
體檢指定醫院:
1、廣東省人民醫院(地址:廣州市中山二路106號)
2、中山大學附屬第三人民醫院(地址:廣州石牌崗頂)
體檢辦法及標準參照《廣東省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若有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者,則取消其考核資格,并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核
被確定的考核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成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 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擬聘人員公示
對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水利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為受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 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實際聘用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水利廳監察室進行全程監督,有關 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和各項工作制度,杜絕各種弄虛作假行為。
對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招聘工作人員泄露考 試測試內容、用人單位違反原則私定聘用人員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以及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020-38356081
投訴電話:020-38356105、38356078
附:
1、廣東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招考單位情況簡介;
2、2010年廣東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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